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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对照品的选用
如预期 SPF 值<20,以下任何一种标准对照品均可以使用:P2、P3 或 P7。如预期 SPF 值≥20,可以使用以下标准对照品中的一种:P2 或 P3。如果使用了高 SPF 值的标准对照品,在实验中即使检测低 SPF 值的试验样品,也无需再使用低 SPF 值的标准对照品进行对照。
光源
所使用的人工光源必须是氙弧灯日光模拟仪并配有过滤系统。紫外线日光模拟仪应发射连续光谱,此连续光谱在紫外区域没有间隙或极端发射峰值。紫外日光模拟仪的光源输出在整个光束截面上应稳定、均一,且必须配备恰当的过滤系统使输出的光谱特性符合可接受限值。光谱特征以连续波段 290nm~400nm 的累积性红斑效应来描述。每一波段的红斑效应可表达为与 290nm~400nm 总红斑效应的百分比值,即相对累积性红斑效应(%RCEE)(Relative CumulativeErythemal Effectiveness)。光源输出的%RCEE 要求见下表。
小红斑量(MED)的测定
紫外线照射时间和受试者的姿势
在涂抹试验样品后,应在不小于 15 分钟且不大于 30 分钟的时间内开始以递增幅度的紫外线辐照剂量对试验位点进行照射。在整个照射时间段内,受试者的姿势应保持与涂抹样品时的姿势相同。
测定未经保护试验位点的小红斑量(MEDu)
在进行真实试验之前,需要测定一个临时 MEDu 以确定 MEDu和 MEDp 照射的紫外光剂量中间范围。临时 MEDu 的测定是一个预试验,它在设定试验 MEDu 之前先行确定受试者的 MEDu。对于每一个受试者,未受保护皮肤的 MEDu 应当与使用试验样品保护皮肤的 MEDp 在同一天测定。
测定使用产品保护试验位点的小红斑量(MEDp)
在受试者背部皮肤选择一照射区域,在使用防晒化妆品保护的情况下,取不同剂量的紫外线照射,各照射点的剂量或照射时间递增幅度大不超过 25%。
紫外线剂量的递增基数
对于未受防晒化妆品保护的试验位点,可使用受试者的临时MEDu、预估 MEDu 或预期 MEDu 来确定紫外光剂量范围。使用递增剂量的紫外光按照 1.25 倍的推荐级数对少五个以临时/预估MEDu 为中心或邻近的次位点进行照射。也可以使用低于 1.25 倍的几何级数(例如 1.2 倍、1.15 倍或 1.12 倍)进行照射,但是在整个试验过程中需保持始终一致。
MED 评价的步骤
评估 MED 的时间MED 应当在红斑反应佳的时间来进行评估,即紫外光照射后的 20±4 小时。在从紫外线照射到 MED 评估之间的时间内,受试者需要避免照射部位受到额外的紫外光照射(人工紫外线或日光)。
MED 的评估
目测评估需由一名有资质的评估人员在标准的、充分的、统一的光照条件下完成。评估人员和涂样者以及紫外线辐射操作者不能是同一个人。在以下情况下,此数据应当排除:
受试者在一系列紫外光照射后的 20±4 小时内未能在任何次位点出现红斑所有的照射位点位点上均出现红斑反应各照射位点随机出现红斑反应在 UVA+B 照射时出现技术性错误
防晒化妆品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 值)测定方法
标准对照品选用
通过使用标准对照品对试验过程进行验证和试验方法受控。如果所有的试验样品预期 UVAPF 值均低于 12,则在每一次试验中使用标准对照品 S1,参考值为 3.8~5.0。若试验样品的预期 UVAPF 值为 12或以上时,则需要使用标准对照品 S2。参考值为 10.7~14.7。每一次试验只需要使用一种标准对照品。
光源
UVA 光源是一个拥有连续光谱的氙弧灯日光模拟仪(该模拟仪的光谱主要包含从 320nm 至 400nm 的长波紫外线)。每一个光照次位点的光束大小应不小于 0.5cm?(Φ8mm),光束的强度应该尽可能的均一。
小持续性黑化剂量(MPPD)的测定
紫外线照射时间和受试者的姿势
在涂抹试验样品后,应在不小于 15 分钟且不大于 30 分钟的时间内开始以递增幅度的紫外线辐照剂量对试验位点进行照射。在整个照射时间段内,受试者的姿势应保持与涂抹样品时的姿势相同。
测定未经保护试验位点的小持续黑化剂量(MPPDu)
在受试者背部皮肤选择一照射区域,在未使用防晒化妆品保护的情况下,取不同剂量的紫外线照射,各照射点的剂量或照射时间递增幅度大不超过 25%。用记号笔做好标记,于照射后 2~4 小时观察结果,以皮肤出现轻微黑化的低照射剂量或短照射时间为该受试者正常皮肤的 MPPDu。
测定使用产品保护试验位点的小持续黑化剂量(MPPDp)
在受试者背部皮肤选择一照射区域,在使用防晒化妆品保护的情况下,取不同剂量的紫外线照射,各照射点的剂量或照射时间递增幅度大不超过 25%。用记号笔做好标记,于照射后 2~4 小时观察结果,以皮肤出现轻微黑化的低照射剂量或短照射时间为该受试者正常皮肤的 MPPDp。
MPPD 评估程序
MPPD 反应的观察时间
MPPD 反应在完成后一个 UVA 照射位点照射之后的 2 小时至4 小时内观察评估。对受(防晒化妆品)保护的试验位点和未受保护的试验位点的观察应当在照射结束后相同的相对时间内完成。
MPPD 的评估
目测评估需由一名有资质的评估人员在标准的、充分的、统一的光照条件下完成。评估人员和涂样者以及紫外线辐射操作者不能是同一个人。在以下情况下,此数据应当排除:
在所有 UVA 照射位点上均未出现任何黑化反应
所有的照射位点上均出现黑化反应
各照射位点随机出现黑化反应
在 UVA 照射时出现技术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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